闽经贸技术〔2013〕495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控股(集团)公司,省质量协会、相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闽经贸技术〔2013〕217号)要求,在企业自愿申报,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现确定祥兴(福建)箱包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13年福建省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单位(详见附件)。
希望各试点企业按照试点工作整体安排和试点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我委将根据试点企业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品牌培育专业知识的宣讲,深入企业现场开展培育试点的指导、咨询等相关工作。同时,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指导和帮助,并在地区和行业品牌建设中发挥试点企业的作用。
试点企业在试点工作中,要加强与省品牌培育办公室的联系,及时将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通过电话、品牌培育专用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时反馈和咨询,省品牌培育办公室将针对提出的问题,为试点企业进行指导和帮助解决。同时,试点企业要按试点工作的要求,通过邮件的方式,定期汇报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联系方式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进步处
联系人:刘少洪 电话:0591-87832725
福建省质量协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