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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2013-2015年商标培育发展规划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4-06-28 * 浏览 : 27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立足工商职能,服务建设“融入环三核心区打造省会后花园”的发展战略,全力打造古田品牌,提高企业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努力做到商标行政监管与促进发展、服务大局、维护合法权益相统一,积极服务市场主体,提高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能力。以建设商标品牌强县为目标,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商标意识为着力点,集中力量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核心技术的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以品牌服务与保护为重点,大力推进自主品牌建设和商标专用权保护,促进我县商标品牌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商标培育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5年,在我县初步建立体系完善、运行顺畅的商标品牌培育、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注册及时、使用规范、保护有力、服务到位、社会尊重的商标发展环境,商标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意识全面加强,企业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培育一批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品牌,商标品牌战略对全县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二)具体目标

1.商标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力争到2015年,宁德市知名商标数量达到10件,福建省著名商标数量达到16件,地理标志商标力争再增1-2件,中国驰名商标力争能再增1件,驰、著、知名商标促进企业增加效益和提升企业竞争力作用明显。

2.全县商标注册量进一步增加。全县商标注册数量稳步增长,企业注册商标数与我县总体经济规模相适应,到2015年,国内注册商标总量达2000件;商标境外注册数量与我县的对外贸易地位相适应,拥有自主商标的出口产品和服务所占对外贸易份额大幅提高。

3.农业产业集群商标作用进一步显现。立足我县“中国食用菌之都”和山区农业的定位,食用菌、茶叶、水果、种养殖等传统特色产业群的商标注册率明显提高,培育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群,稳固上下游产业链。

4.推动发展古田文化旅游商标品牌。重点引导翠屏湖、临水宫、极乐寺等区域特色旅游景点及陈靖姑文化、圆瑛文化、双坑油画等注册商标,提高古田文化旅游品牌的影响力。

5.商标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宣传的普及面不断拓宽,全民商标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市场经营者的商标意识不断增强,尊重和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促进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6.商标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充分发挥商标在鼓励创新中的本质作用,引导企业运用商标的效果明显增强,内部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使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7.商标保护的法律环境不断完善。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商标投诉渠道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追究衔接顺畅,商标侵权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商标保护机制初步建立;市场主体、社团组织、群众的商标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保护商标权的社会力量不断壮大。积极推进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和企业自我保护相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商标宣传培训

通过制定宣传培训规划、组织形式多样的商标宣传培训,将商标法律知识普及到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农业产业化组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广大受众。

1.普及宣传。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在新闻媒体、网络上广泛宣传商标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壮大保护商标权的社会力量。

2.专业宣传。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座谈会、培训班、个别指导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解决市场经营主体遇到的商标问题,唤起企业的品牌意识。推动商标的专业化宣传,增强企业利用商标拓展市场的经营意识、争创驰著知名商标的战略意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

3.专业培训。深入开展商标监管执法培训,加强商标监管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举办企业商标管理人员培训,帮助企业了解并熟悉商标申请、注册、争议的基本程序及商标策划和维权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商标管理和品牌创建情况等。

(二)推动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

1.指导企业制定商标战略。企业商标品牌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由商标设计、商标定位、商标形象、商标运用、商标广告、商标市场营销、商标管理、商标经营、商标保护、商标国际化等系统构成。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标管理机构,制定完善有关制度,研究采取有效机制等;指导企业根据自身资源优势,选择适合自己的商标品牌策略;指导企业合法使用商标标识,建立自我约束保护机制,积极行使商标异议权、争议权、诉讼权;健全完善档案,夯实商标维权证据等;指导相关市场主体适度加强对地理、历史、文化遗产的商标注册,防止恶意抢注,并帮助制止对古田县该类名称的商标抢注行为。

2.指导重点企业争创驰著知名商标。在传统优势产业中培植一批有实力、有潜力的商标,作为著名、知名商标工作的重点培育对象。力争在我县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分别形成若干个著名、知名商标群,将个体优势转化为行业优势。

3.指导驰著知名商标企业发挥品牌带动效应。发挥驰著知名商标企业在整合区域产业资源、孵化优势品牌等方面的作用,创建区域性的品牌,引导中小企业与驰著知名商标企业通过商标许可使用等形式加强分工协作,拓展延伸产业链形成规模效应,形成“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互促互动格局。

4.指导企业运用好商标优惠政策。指导企业以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以商标专用权作为非货币出资,支持商标品牌企业设立集团、研发中心,支持省著名商标权利人在广告装潢中使用“福建省著名商标”的字样或标志,支持省著名商标所有人申请冠用“福建”字样的企业名称。

5.指导企业加强商标权保护。指导企业通过商标注册取得法律保护,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商标标识,加强整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尤其是要加强涉台商标保护,指导企业完善“打假保名优”工作机制、完善驰著名商标保护机制,有效维护企业的商标权益;积极支持、指导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申请加急审理商标异议或异议答辩、驳回复审等案件,帮助企业尽早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推动开展商标富农工作

1.加强引导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注册。坚持“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指导有关主体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指导有关主体就出口量大的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农产品申请境外注册。发掘、培育、扶持、推荐新的地理标志商标,且申报质量有明显提升。重点发掘、培育、指导申报1-2件地理标志商标。

2.加强指导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管理。规范商标标识的使用,大力推广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专用标识;进一步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特定品质的保护,杜绝盲目扩大原产地特定区域范围的做法,避免为追求产品数量而牺牲产品质量、从而丧失地理标志商标的严重后果;充分发挥涉农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进步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

3.创新地理标志商标、涉农商标富农机制。支持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农产品的生产发展,继续推广“商标+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农产品的开发,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促进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与保护工作的开展,推动特色农产品和特色农业的发展。

4.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力度。积极指导条件成熟的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争创驰、著、知名商标,取得强力的法律保护;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护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合法权益。

(四)推动商标权行政保护

1.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开展经常性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对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假冒行为。

2.做好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联系配合机制,提高案件移送工作效率,形成协调统一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大对商标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为恶劣的案件可提请相关司法部门提前介入,以提高案件移送工作效率,有效遏制商标犯罪行为。

3.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商标权利人的联系。建立商标权利人商标权益的自我保护鼓励机制和打击侵权行为的扶持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特别保护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健全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数据库,对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申请登记的,除权利人授权以外,工商部门不予核准,未经核准擅自使用的,依法查处取缔;对跨类使用驰名商标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谨防驰名商标被淡化;对侵犯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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