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设区市科协,各企业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中国科协“企会协作创新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计字〔2014〕94号)精神,省科协决定开展2014年“企会协作创新联盟”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共同实施各类创新项目和技术创新活动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已建立或正在筹建企业科协组织)。
二、申报方式
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企业联合申报。
三、申报项目材料
1.正式报送函(一式一份);
2.加盖协作单位公章的协议书(一式两份);
3.协议书涉及到的辅助佐证材料(一式两份);
4.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的协作企业成立科协情况证明(一式两份);
5.“企会协作创新计划”试点项目工作方案(一式两份);
6.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一式两份)。
四、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合作期限须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时间内。“企会协作创新计划”协议书是项目申报格式文本,协议书既作为企业与学会开展协同创新的法定依据,也作为项目申报、评审的主要依据。
2.申报材料重点反映:拟开展的协作项目(《中国科协“企会协作创新计划”试点方案》实施内容中的一项或几项)、项目研发周期、可量化考核的预期项目绩效,企业与学会共建“企会协作创新联盟”的工作机制,企业主动投入科研力量、科研经费情况等。
五、各项目报送单位须于2014年7月23日之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以寄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林高欣、黄忠平
联系电话:0591-63336522,63336521
电子信箱:fjqykx@126.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9楼
邮 编:350005
附件:1.中国科协“企会协作创新计划”试点方案
2.“企会协作创新计划”协议书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