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工商局,省工商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的规定,按照《福建省工商局关于2014年培育、申报认定及延续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工作的通知》(闽工商标〔2014〕59号)要求,经2014年10月24日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认定“绿珍QS及图”等476件商标为2013年度福建省著名商标。(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市、县(区)工商局根据《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指导企业规范、高效使用商标,不断提升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充分发挥商标品牌的辐射、引领、集聚和带动作用,共同提升福建省著名商标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