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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出台培育扶持自主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4-12-16 * 浏览 : 59
为提高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导向,日前,福州市鼓楼区政府出台了《鼓楼区培育扶持自主知识产权奖励暂行规定》。
政策明确设立专利发展专项资金600-700万元,用于专利奖励、专利实施与产业化、专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其中,对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对国内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奖励3000元、1000元、500元;对国外或港、澳、台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8000元、5000元、1000元;通过PCT程序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每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对向两个以上(含两个)国家或地区(组织)专利机构授权的同一专利,补助最多不超过两次。
政策提出了对获得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给予奖励:给予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给予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给予获得市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
此外,被确定为国家、省、市专利(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的企事业,分别给予8万、5万、3万元的奖励资金,同时获得的不重复奖励,执行最高额度或补助差额。政策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在辖区内开展各项知识产权业务,并对业绩前三位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奖励。政策还鼓励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专利信息化应用推广,以及促进专利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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