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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集体商标作用 助推农合创牌增收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5-03-02 * 浏览 : 22

发挥集体商标作用  助推农合创牌增收

 

 

  • 作者:漳州市工商局 点击数:242 发布时间:201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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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作为农业大市,在国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发展品牌农业具有基础优势。漳州市工商局强化职能,着眼于漳州农业发展趋势,助推集体商标发展,促进农民抱团发展,使拥有集体商标的合作社产品在同质化严重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为漳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创牌增收闯出一条新路子。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3491户,共有被国家局受理集体商标277件,其中已注册集体商标239件,初审16件,带动了全市20余万农户增收创收。

       一、挖掘优势,另辟蹊径

       一是特色明显,基础扎实。漳州地处福建省最南端,依山面海,全境属南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温和湿润,资源丰富。除粮油外,拥有水仙花、芦柑、鱼、巴戟天等1400余品种品系花卉、500多品种品系水果、540多种水产和200多种药材,形成了水果、水产、蔬菜、食用菌、畜禽、茶叶、花卉、林竹等8大优势特色农产业,打造了具有漳州特色的一批农产品。2012年来,漳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经济组织呈逐年发展的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491户,成员人数达到41306人,出资总额1368617万元,涉及苗木、花卉、果蔬、禽畜等行业,位列全省第三,其中已有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户、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9户,为漳州市助推集体商标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二是分析现状,找准症结。虽然漳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增长,但在全市现有涉农商标约8500件中,80%以上是由企业、协会注册,并没有掌握在农户的手上,农户真正拥有、直接使用的商标数量比重较小。另外,涉农商标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相对发展速度较慢、农产品品牌分散、商标品牌运作不够和商标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等,这些都制约了全市农业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漳州市委市政府把实施农业品牌带动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助推农民增收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尤其是在近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的基础上,漳州市工商局敏锐地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的农业经济主体,对于特色农业的发展具备明显的平台作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集体商标,建立强势农产品品牌,必将对实现农业产业化转型、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推动闽台农业交流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把握契机,发挥效应。2011年2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作为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主体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契合了漳州市工商局的农业品牌发展思路。漳州市工商局紧紧抓住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作为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这一有利契机,牢牢把握集体商标具有“共有”和“共用”这一特性,进一步发挥了注册集体商标有利于成员之间的联合、有利于扩大合作社影响、是合作社产品通向市场的桥梁、能够提高合作社成员资格的含金量等有利因素的影响,从2012年底开始把工作重心转向助推集体商标发展上,大大加快了当地农业产品产业化、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提升了地方特色产业知名度保护,增强了地方农业特色品牌的竞争优势。

       二、提请政府,聚力推动

       漳州市工商局主动作为,紧紧抓住政府主导这个关键点,运用工商牵头这个平台,凝聚多方力量推动工作开展。一是领导重视,架构清晰。积极促成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工商、财政、农业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提请政府将集体商标发展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中的“品牌建设”范畴,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强化举措的具体落实和目标考核,形成“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协作、农民受益”的推进工作格局。二是出台政策,积极扶持。漳州市工商局先后促成市委、市政府将商标品牌战略写入《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第十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出台《漳州市“十二五”商标品牌发展实施意见》、《漳州市商标兴业富农实施意见》、《漳州市工商局贯彻<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工作意见》,对每件新注册集体商标由市政府一次性奖励一万元。各县区工商局也促成同级政府出台扶持注册集体商标的优惠政策,极大地提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14年以来,漳州市对符合条件的商标注册人提请市政府予以奖励,共兑现奖励人民币149.9万元,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商标奖励就达到了103万。三是多方合作,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工商局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农办、发改、经贸等部门在项目、资金、土地、用电等要素保障方面的政策倾斜和扶持效应,对有一定规模和出口创汇能力的品牌合作社和省级以上知名品牌农产品大开方便之门,简化进出口审核程序,开通绿色检验通道。

       三、科学指导,有效运作

       漳州市工商局依托现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鼓励各类具有区域农产品特色的主体,按照“培育一批、推荐一批、扶持一批”的“三个一批”工作思路,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商标的发展,把梯级推进合作社品牌发展作为该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是分类培育。摸底调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协会和涉农龙头企业,全面掌握本辖区农产品商品名称和使用情况,建立专门的农产品未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登记档案,制定帮扶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2012年以来,市局主动联系商标事务所对全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企业字号进行初步查询,在已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的239件集体商标中,商标与字号同步注册数达79件。二是跟踪指导。按照“一村一品、一品一社、一社一牌”的思路,我市各级工商局积极挖掘商标品牌特色资源,找准服务和行政指导的切入点,充分利用商标专管员队伍靠前指导,为每个集体商标注册“量身定制”申报材料,制定咨询服务、商标查询、字号查同等一整套服务流程,提供“保姆式”的全程指导服务。特别是华安县“巧结企业对子,化解帮扶困境”,已成规模的华夏有茗与刚刚起步的兴和茶叶专业合作社结成企业帮扶对子,通过以强带弱,相互促进,在集体商标的申请、设计过程中提供建议和思路,现在兴和茶叶专业合作社在华夏有茗茶叶有限公司的帮助下注册了“云栈”30类集体商标,产品已经上市。三是丰富内涵。漳州市工商局在培育集体商标的同时,注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文化建设,通过加强商标法律法规的普及与宣传、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共同设计、管理集体商标、借助“蜜柚节”、“枇杷节”、“红星青梅节”等活动平台推介农产品品牌等方式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自有的文化内涵,逐渐形成区域品牌的文化内涵和主题,形成具有漳州特色的“农业文化”,如古乡龙眼、霞葛荔枝、营里白带鱼等,进一步提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品牌意识,促进区域农民及农民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四是规范管理。漳州市工商局将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集体商标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集体商标的重要环节狠抓不放,成立了商标协会、品牌协会、土特产协会等社团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自我教育,如漳浦县品牌协会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交流会,平和县土特产协会为举办专题培训班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运用集体商标发家致富的成功实例等,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商标的发展构建了一个良好平台。同时,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制订使用规则、统一使用包装装潢、统一制定广告规则和规范许可使用合同等,使集体商标的使用及管理更加规范,推动了农产品生产向专业化、集约化、精品化发展。

       四、带动发展,扩大成效

       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商标的注册,集体商标使用率和市场知名度、认同度的迅速提高,促进了中小企业的联合,形成在市场中有竞争力的销售渠道,使拥有集体商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的种植(养殖)面积、产量、产值、市场份额进一步攀升,使集体商标所具有的商业价值和社会影响日益凸显。一是促进农民增收增效。“平和白芽奇兰”既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又是集体商标,该商标2012年初获得注册并使用于30类的茶叶商品,许可给120家会员使用。目前,平和县白芽奇兰茶种植面积就已经达到了10万亩,年产量达到了1.1万吨,年产值超过25亿元,惠及当地农户1万多户。二是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南靖县以花卉文化为支撑,地方特色农产品为基础,依托“南靖兰花”这枚集体商标,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品质特色、种植技术优势和市场经营优势,成立专业的兰花销售公司,打造特色兰花品牌。尤其是2010年“南靖兰花”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和南靖县获得“中国兰花之乡”称号之后,“南靖兰花”名声大振,产品供不应求,遍布全国各地,并走出国门成为世界各地争相抢购的优秀花卉品种。三是突出行业品牌特色。集体商标获准注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壮大引入了一个新的载体。推广使用中,在不改变个体成员自有特色的基础上,通过共同使用集体商标把单个成员的经营能力有效组合起来,由过去单打独斗变成合力进军市场,形成数量优势,显示规模效益,为本合作社的特色行业佩戴上了“信用证”、“护身符”,品牌特色更加突出。漳浦县工商局通过促成县政府成立“品牌协会”、设立商标品牌奖励资金等办法,精心培育,使全县农副产品商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申报集体商标45件,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1件,为漳州市集体商标数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数均稳居全国地级市首位立下汗马功劳。漳浦品牌协会还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搭建“漳浦名优馆”,下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子频道,让合作社免费进驻,使合作社不仅实现网络营销化,更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四是加快农业发展进程。集体商标的使用及推广,成员抱团发展对外部的影响力明显增大,既相对抵消区域内同行业的竞争内耗,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的经济收益,又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组织化、集约化程度,促进这一区域内种植业、养殖业的快速发展。以坪路蕉柑为例,原先基本是一家一户的传统小农式经营,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较低,在“建设坪路蕉柑”集体商标品牌带动下,农民注重提升坪路蕉柑的品质,价格上升两倍多,蕉柑供不应求,全村蕉柑种植面积近5000亩,年产3000万斤以上,年收入达3000多万元。五是弘扬海西文化底蕴。漳州作为海西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世纪九十年代就被确定为“国家外向型农业示范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经营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商标这一名片,有利于弘扬漳州深厚的台海农业文化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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