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的规定,按照《福建省工商局关于2015年申报认定及延续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工作的通知》(闽工商标〔2015〕66号)要求,经2015年11月9日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认定福建省尤溪县天达试剂有限公司“星天达及图”等416件商标为福建省著名商标(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地根据《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福建省著名商标的管理、保护和运用。指导企业以创新为支点,积极实施商标战略,提升商标运用管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高知名度商标的辐射、引领、集聚和带动作用,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的商标品牌,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新认定的福建省著名商标名单(416件)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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