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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开发区“重金”扶持企业发展鼓励自主创新,企业创品牌可获奖励10-100万元。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6-01-15 * 浏览 : 95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对首次获得“国家质量奖、省质量奖、宁德市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或“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日前,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关于扶持工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在打造质量强区、鼓励自主创新、实施品牌战略等各方面投下“重金”。

根据规定,对于年纳税总额首次突破50万、100万、300万、500万元、1000万、3000万元的企业,突破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2万元、35万元、40万元、65万元,120万元。对突破上述档次后,次年税收又退回前一档次的,退回的当年不予纳税奖励;对突破上述档次后,次年税收不能突破新档次的,按照已突破档次构成本级收入增量部分的50%奖励;一次突破多档次的,奖金累计计算。当年纳税总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一事一议。

能够自主创新的企业,也将获得奖励。根据规定,首次获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次获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 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首次获得“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首次获得“省级创新型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对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企业,每项发明奖励5万元。

此外,企业创品牌也将获得奖励。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或“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称号或“福建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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