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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工商局关于印发2013年实施商标品牌创建行政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3-05-09 * 浏览 : 18
为加快延平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步伐,提升商标品牌的质量,推动延平区经济跨越发展,根据全省工商工作视频会议上倪岳峰副省长的讲话和《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延平区培育商标品牌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延政文〔2011〕243号)精神,我局经研究决定,对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商标开展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专项行政指导;对南平市津丰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商标开展争创福建省著名商标专项行政指导;对南平市大春和白蚁防治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的商标开展争创南平市知名商标专项行政指导;对延平区林木种苗站申请注册“延平百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开展专项行政指导。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全省工商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主动融入福建绿色腹地中心强区建设。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从有条件、有意愿、有积极性争创商标品牌的企业中,选择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发展潜力的产品商标列入驰、著、知名商标培育计划,通过实行分类行政指导,持续、稳健、均衡地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从更高起点、更高要求、更高效能上服务延平区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1.指导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三红电缆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南线电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认定。
2.指导南平市津丰食品有限公司、南平市闽威岩棉有限公司、福建省朝阳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南平市三金电子有限公司、南平市美众针纺有限公司、南平市闽新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争创福建省著名商标。
3.指导南平市大春和白蚁防治有限公司、南平东方天信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南平武夷飞燕琼脂有限公司、南平元正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润华糖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争创南平市知名商标。
4.指导延平区林木种苗站申请注册“延平百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三、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推动我区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实施,我局成立实施商标品牌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清局长任组长,叶建波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工商所、机关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第一阶段:宣传沟通阶段(2013年3月22日至4月30日)
1.完善“三个一批”数据库。各工商所要结合“百名工商干部进百企”活动,深入辖区企业,加强对《商标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规范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推荐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积极与企业沟通,确定“三个一批”培育企业。
2.建立商标品牌创建工作领导挂点制度。主动邀请区经贸局共同深入重点培育的驰、著名商标及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并实行领导挂点“一对一”行政指导。对重点培育的知名商标企业,由各工商所建立创建知名商标工作联系制度,深入企业并确定企业联络员,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开展行政指导。
3.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宣传引导。各工商所要积极组织重点企业参加4月23日由省商标协会组织的“实施商标战略,加强商标管理”视频培训会议,引导企业参加“4·26”商标宣传月及省局组织的“公益杯”广告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影响力。
(二)第二阶段:全面争创阶段(2013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1.对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三红电缆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南线电缆有限公司等3家创建驰名商标的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一是适时邀请市局商广科及相关专业人员深入公司进行调研,收集企业在生产经营及商标品牌使用上的相关数据材料,提出创建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是引导企业以新闻报道的形式,有步骤、分阶段在国家、省、市媒体上大力宣传企业形象,进一步扩展企业产品销售空间,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三是及时与上级工商局、区经贸局、3家创建企业、中介代理机构等互通创建工作开展进度,形成“左右互动、上下联动”的交流形式。四是定期向省、市两级工商局汇报沟通,取得支持,协调解决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2.对南平市津丰食品有限公司、南平市闽威岩棉有限公司、福建省朝阳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南平市三金电子有限公司、南平市美众针纺有限公司、南平市闽新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等8家创建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协同辖区工商所,按照省、市工商局要求,对创建企业提出有个性化、有针对性的行政指导方案,重点指导企业在广告投入、商标使用和管理、印制及创建有关表格文书的规范填写等工作。
3.对创建知名商标企业,由辖区工商所比照创建著名商标的工作要求及做法,深入企业开展行政指导。各工商所所长负总责,要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度,并积极向创建企业所在地的党委、政府汇报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取得他们的支持,形成“政府领导、工商引导、企业主导”的工作机制。
4.对延平区林木种苗站申请注册“延平百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政指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延平区林木种苗站共同实施,力争本年度完成注册。
五、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全局上下要从支持和服务延平区经济跨跃发展的高度,提升对实施商标品牌创建行政指导工作的认识,按照“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加强指导、搞好服务”的要求,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组织实施。
2.采取措施。要通过落实段片长监管责任制,做好前期辖区商标培育与注册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到人。在各注册窗口或实地将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法律告知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和争创驰、著、知名商标建议书发放给企业,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通过开展富有成效的行政指导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申请自主商标、培育自主品牌的意识,不断提高商标行政指导工作水平。
3.强化落实。要利用主体登记、企业年检、个体验照、日常巡查、定期回访等时机,对辖区中有条件、有意愿、有积极性争创驰、著、知名商标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列入商标培育计划,实施动态管理,实行分类指导。要积极争取区政府在部门协调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围绕政府、企业关心的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因地制宜、创新举措,务实推动商标品牌创建行政指导工作落实到位。

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3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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