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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第二届)宁德市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宁德市政府质量奖申请代理首选卫发公司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3-05-24 * 浏览 : 20
宁质奖办〔2013〕1号

各县(市)质监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各县(市、区)经贸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激励我市企业或组织不断追求卓越绩效,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切实推动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根据《宁德市质量奖管理规定》(宁政文〔2011〕254号)有关要求,即日起启动2013-2014年度(第二届)宁德市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一)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愿、不向企业收费。
(二)按照《宁德市质量奖管理规定》(宁政文〔2011〕254号)开展评定工作。
(三)评审标准为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一)宁德市质量奖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5年以上,拥有自主品牌。
2. 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经营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先进,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处于国内或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3. 努力提升自主品牌的科技含量和国际竞争力,加强绿色、节能、环保、生态型产品自主品牌建设,其主导产品和服务优于国家(行业)先进标准要求。
4. 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必须是依法纳税,且4年内无税收违法行为发生的我市纳税大户。
5. 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6. 获得县(市、区)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之一推荐。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市质量奖:
1. 不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质量安全等政策要求的。
2. 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的。
3. 近4年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特种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等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的质量安全投诉。
4. 近4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
5. 有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宁德市质量奖申报表》(表格可在《宁德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de.gov.cn/)和《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http://www.ndqi.gov.cn/下载),并附如下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代码证复印件;
(二)企业申报主体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列入生产许可范围和强制性认证要求的,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市级税务、统计部门出具的近4年(2010~2013)的税收证明、主营业务收入证明;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近4年环保情况证明;
(五)2010~2013年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报告;
(六)自我评价报告(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方面对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要求字数不超过6万字)
(七)社会满意度自评材料。本企业近3年的社会满意度自评报告及客户分布情况、主要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按A4格式,申报表及证实性材料(含社会满意度自评报告及客户名单)装订成一册,组织概述和自我评价报告另外装订成一册,以上材料提供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所有证明采用原件;副本二份可采用复印件)。一份包含以上内容的电子文档(光盘)。
四、其他
(一)申报企业如果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名义申报,则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均要纳入申报范围,不得自行删减。申报企业近四年出现主营业务亏损的不得参与申报;申报主体必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不得以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认证来代替,以上三个体系认证不齐全的不得上报。
  (二)申报表中的所有项目均须完整填报,原则上不得空缺。若有空缺,申报企业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将做退件处理。
五、申报时限
各县(市、区)申报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于2013年12月31日前上报市质评办,申报材料及申报企业公示指标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4年2月28日前上报。对逾期上报或上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作退件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级质监、经贸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引导更多的企业或组织导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共同努力,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开,确保宁德市质量奖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努力打造有较大影响力的环三品牌。
(二)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各县级质监、经贸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扎实做好宣传、摸底、培训辅导、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材料上报工作。要加强对申报企业的指导,确保辖区内实施卓越绩效成效显著的企业参与宁德市质量奖的评审。
(三)严格审查,按时上报。各县级质监部门要会同当地经贸部门,按照时间进度,对照申报要求,认真严格审查企业的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在《2013-2014年度宁德市质量奖申报表(第二)》中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行文上报有关情况,包括组织申报和资格审查工作情况。
(四)严格纪律,确保公正。各县级质监、经贸部门要坚持宁德市质量奖评奖原则,参与宁德市质量奖工作的人员,要严格纪律,确保科学、公开、公正。
七、联系方式
宁德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秀芹、陈丽珠   电话:0593-2980056、2980012
传真:2883242 E-mail:NDSZLK@163.COM
办公地址: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科(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东侧  市总工会大楼北侧)。
 
附件:
1. 2013-2014年度(第二)宁德市质量奖申报企业汇总表;
2. 2013-2014年度(第二)宁德市质量奖申报企业公示指标汇总表。
  
  
                                                                                                                                   2013年5月7日
  
   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第二届)宁德市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质量奖申报表(第二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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