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公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14〕28号)的有关规定,经设区市质监、经贸部门资格审查,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共收到19家企业申报2013年度(第四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申请。 2013年度(第四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公众社会满意度测评按照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fujian.gov.cn,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相互链接)网站测评投票、手机短信测评投票等两种方式进行。请社会公众投票选择您最信赖的、质量水平最高、经营绩效卓越、售后服务最佳的企业。 评选具体条件以及申报企业相关宣传视频可登录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网址:www.fjqi.gov.cn),点击“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专栏”,查阅《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企业形象展示》等相关材料。投票事宜见投票规则。 投票规则 1.投票日期为2014年10月11日8:00至10月23日22:00(每天投票时间为8:00-22:00,除节假日外)。 2.投票范围为公示的19家申报企业。(点击查阅申报企业具体情况) 3.本次测评投票坚持公众自愿投票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刷票等违规方式进行投票。组织单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91- 87840344、87581052。电子邮箱:274041946@qq.com。 4.网站投票:请直接登陆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3年度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社会满意度测评投票”专栏,输入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后,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投票(每个IP地址每隔3分钟后方可投票一次)。 5.手机用户投票: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用户可短信编辑所要投票企业的测评代码,可同时编写1个或多个候选编号(多个编号则用#号隔开)发送到106 909 9939,每个号码每天限投1次,每次可同时为一家或多家企业投票,多投视为无效票。示例:编写短信内容03#09#13发送到 106 909 9939 ,即为企业测评代码为3号、9号和13号的企业各投一票。短信投票按相应品牌现行资费标准收取通信费。手机用户短信投票后系统自动回复短信:“感谢参与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选测评投票,每个号码限投1次/天,多投无效,为了不影响正常投票,系统只在首次投票时有回复提醒短信”。 6.每天将抽取10名参与投票的幸运者,网站投票和手机投票各产生5名获奖者,每人奖金100元(以充值手机话费的形式兑现),每天合计送出1000元“幸运投票奖”(不填写手机号码也可投票,但视为自动放弃中奖机会)。中奖者名单次日公布(节假日顺延)。所有奖金在全部投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划拨到参与投票的手机号码。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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