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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福建名牌产品主要经济指标公示和社会满意度测评的公告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6-11-08 * 浏览 : 59

 根据《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闽政〔2014〕26号)、《福建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闽名评办〔2014〕2号)精神和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现将255项申报2016年度福建名牌产品的主要经济指标在福建省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fujian.gov.cn,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相互链接)上公示,同时对申报企业及产品在上述网站开展社会满意度测评投票,公示和测评投票时间为11月7日~11月14日。

  一、福建名牌产品具体条件可登录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网址:www.fjqi.gov.cn),点击“福建名牌产品专栏”,查阅《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和《福建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等相关材料。

  二、如果您对公示指标有意见和建议,或者您认为其中的企业及其产品不符合福建名牌产品的条件和要求,请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材料应客观、真实、阐明理由、提供依据并请注明您的联系方式和地址。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47号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9楼质量管理与认证处;邮编:350003;联系电话(传真):0591-87830445。

  三、具体投票事宜见投票规则。

  投票规则

  1、投票时间为11月7日00:00至11月14日24:00。

  2、投票范围为福建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255项申报产品。(点击查阅申报企业产品的公示指标)

  3、本次测评投票坚持公众自愿投票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企业等弄虚作假行为。

  4、投票请直接登录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6年申报福建名牌产品主要经济指标公示和社会满意度测评投票”专栏,输入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后,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投票。

  本次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众自愿参与投票,每人一票(根据手机号码等进行验证),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投票提示

  (1)每张选票选择企业数不限。

  (2)每个手机号码每天投票次数不能超过1次。

  (3)投票步骤:

   ① 登陆投票页面后,认真阅读公示的指标。

   ② 在公示指标表格下面的对话框内输入投票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再输入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后,输入收到的验证码,点击“进入投票”。如果输入的信息有误,系统将提示“输入信息有误,请重新输入”。

   ③ 进入投票页面后:如果你要选择所有的企业,请直接点击选票上面的“选择全部”;如果你只选择其中部分的企业,请点击其序号前的方框,系统自动显示“√”,选择多家企业的依此办法操作。

   ④ 选择完投票企业后,最后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投票成功”;如果输入的信息有误,或者没有选择企业进行投票,则系统提示“投票不成功,请重新投票”。

  5、 投票人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

请选择产品: (点击查阅申报企业产品的公示指标)

1

福州市

2

厦门市

3

漳州市

4

泉州市

5

三明市

6

莆田市

7

南平市

8

龙岩市

9

宁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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